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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办税便利化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25 22:52:34

导语一、起草背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调查指标体系中,税收指标是重要内容之一,其涉及纳税次数、纳税时间、总税率和社会缴纳费率、税后流程指标等相关评价内容。除涉及整体税负水平、税收征管方式的指标内容由

一、起草背景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调查指标体系中,税收指标是重要内容之一,其涉及“纳税次数”、“纳税时间”、“总税率和社会缴纳费率”、“税后流程指标”等相关评价内容。除涉及整体税负水平、税收征管方式的指标内容由全国统一进行调整与规范以外,缩短纳税人的“纳税时间”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升本地营商环境评价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内容。

为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提升办税便利,缩短纳税时间”,以有效解决纳税人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为工作重点,以缩短涉税业务的“准备时间”“申报时间”和“缴税时间”为突破口,对标先进地区做法,拟定了一系列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以解决热点问题为工作重点。根据大调研、大查摆过程中纳税人反映的办税便利化程度不高、部门信息共享不足、缴款方式有待优化、政策宣传解读不够、涉税提示提醒有待强化等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以推进征管体制改革为工作基础。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工作部署,在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提升服务质效的基础之上,有效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综合满意度。

(三)以促进信息共享为主要抓手。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强化政府各部门涉税信息的交互传递和综合运用,为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资料、压缩办税时间、提升管理质效提供有效保障。

(四)以实现“三个减少”为最终目标。通过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推行,在强化政策落实、简化办税流程、精简提交资料、方便业务办理上取得切实效果,有效减少纳税人“准备时间”“申报时间”和“缴税时间”。

三、主要内容说明

相关措施的内容均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工作部署,以营造“政策透明、优惠到位、管理规范、执法公正、办税便捷、信息共享”的涉税营商环境为主要目标,聚焦全面推进办税便利化,最终有效缩短纳税人“准备时间”“申报时间”“缴税时间”,切实优化全区营商涉税环境。相关措施将统筹推进,持续发力,争取于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于2020年底前促进办税便利化程度达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

在相关措施起草过程中,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国税局对《广州市2017年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涉及办税便利化的60条措施和2018年上海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便利度推出的28项创新举措进行了充分的学习与借鉴,包括上述两地自行出台实施的区域性措施和税务总局的试点举措,起草组均将相关举措落实于我区推进办税便利化的相关措施之中,并结合广西实际,拟定了部分焦点突出、内容具体、时点明确、易于考核、便于衡量的创新性举措,实现了“对标先进、部分领跑”的工作目标。其中,“一站式注销”、“一站式房产交易涉税业务办理”、“建立线上线下实名认证机制”、“建立诚税易贷体系”、“借助数据认证实现无纸化办税”等项目在全国税务系统均处于领跑水平,其余13项措施内容均跟跑全国先进水平,相关措施的综合实施将使我区办税便利化程度得到显著提升,促使广西涉税营商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对于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的99项“放管服”、“便民办税”措施,由于我区税务系统均已经按税务总局部署跟进落实,我区在落实执行上并不具备地方性优势,因此暂不纳入我区《推进办税便利化的若干措施》中一一列举。具体十条措施说明如下:

(一)加大政策扶持,释放政策红利。一方面,从2018年8月1日起,对90%以上通过线上实名认证的纳税人,按不同类型、不同经济特征提供多渠道的税收优惠政策精准化推送服务,帮助纳税人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实现推送百分比在2018、2019、2020年持续稳定上涨,至2020年达成98%推送率。另一方面,建立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和跟踪问效机制,做好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的统计 分析 和测算,及时 分析 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全力助推广西实体经济持续向好发展。拟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力投诉应对工作机制,按年度对纳税人接收及反馈税收优惠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对数据进行 分析 应用,将落地的优化营商环境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及其效果进行综合 分析 并协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调整。

(二)规范业务流程,公正透明执法。细化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增强执法的统一性,促进各级税务机关“一个尺度”“一个标准”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各级税务机关相同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在执行主体、履责方式、追责机制上保持统一规范。随后,将完善税收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开展第三方调查评估执法公平性情况,对权责清单持续维护。

(三)分类分级管理,强化风险提示。税务机关在实名认证的基础之上,将从2018年8月1日起,在提升涉税数据质量及提示提醒准确度的基础上,对信用级别低、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实施涉税风险提示提醒,督促纳税人自我修正、自愿遵从;对信用级别高、无风险的纳税人避免不当打扰,准确指引纳税人化解涉税风险。持续逐步完善纳税提示及风险提醒内容,充分运用第三方纳税信息,促进纳税人在收到提示与提醒同时,借助网上办税渠道办理涉税事宜。

(四)简化办税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对已掌握或者能够通过信息交换获取的资料,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推行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对现行涉税资料压减30%,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建立全区统一的涉税服务承诺机制,促进纳税人“办放心税”、“办明白税”。从2018年12月1日起,优化税务机关与人民银行国库的退税办理流程并简化相关申请资料,退税到账时间比规定时限压缩30%。

(五)部门信息共享,业务一站办理。加大部门信息数据共享, 从2018年12月1日起实现“三个一站式管理”:

一是工商管理部门在工商登记环节协助采集纳税人的涉税信息,通过信息共享、网上信息补充采集等方式实现“一站式登记”,有效整合企业开办各部门业务,建立开办企业高速通道。

二是税务机关在办理清税业务后向工商管理部门推送电子化清税证明,取消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领取清税证明再向工商管理部门报送的环节,实现“一站式清税”。2019年底前,实现经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从线上申请办理“一站式清税”。全面简化注销流程,完善企业退出市场机制,促进市场活力。

三是不动产登记部门、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分别与税务机关建立房产查档、婚姻登记、人口信息核查通道或以人工反馈的形式传递相关查询数据,实现“一站式办理房产交易涉税业务”。目前,广西税务机关正加强与房产部门沟通协作,在南宁、柳州、桂林三市试点房产交易数据的直接或人工交换以减少纳税人在不动产登记与税务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疏通房产转让办事堵点,下一阶段税务机关将对相关工作进行整合,使房产交易涉税业务办理由原来跑2-3个部门、办理2-3个工作日,变成只跑一个部门,仅5分钟便可办完;在实名办税的支撑下,甚至可以实现“一次都不跑”的工作目标,使我区在这一领域领跑全国。

(六)推进实名办税,方便业务办理。从2018年8月1日起,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完善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及验证工作机制并在纳税人办理确认及变更登记信息、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时,免予其提交登记证件和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大量缩减纳税成本和准备材料时间。

(七)业务一站办结,办税提质增效。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业务“一厅通办”、涉税疑难问题“12366热线一键咨询”、“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服务,避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宜时多头跑、多头问。从2018年7月1日起,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宜。从2018年12月1日起,开展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行出票”试点,扩大发票申领“线上申请、线下配送”的范围,实现足不出户申领发票。

(八)强化联合执法,避免重复检查。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常态化抽查机制,消除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想查谁就查谁”的质疑。各级税务机关分类安排稽查任务,对既定执法对象的重迭部分必须实行联合执法,切实减少进户次数。向社会曝光税收违法典型案件,并对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等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

(九)加强银税互动,推行诚税易贷。以纳税信用及纳税记录为主要依据,实现线上银税互动,推动银 行业 金融机构与税务机关形成纳税信用贷款直连机制,构建“诚税易贷”体系,引导纳税人凭借自身良好纳税信用快速获取银行授信;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协调银 行业 金融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配合税务机关依法依规查询纳税人银行账户相关信息。主要做法是在实名认证的基础之上,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纳税贡献和相应纳税记录为主要依据,建立“诚税易贷”体系,与多家银行形成纳税信用贷款直连机制,引导纳税人凭借自身良好纳税信用快速获取银行授信,有效缓解“融资难”问题,同时形成贷款发放及投入效果的跟踪机制,促进贷款资金投入产出动态管理,帮助银行与金融机构调整融资机制,在提升税收管理有效性同时,促进融资发放对企业成长拉动效应的最大化。实施后,可形成“解决融资困难、促进纳税信用提升、帮助企业健康成长、提高融资效率水平”的良性运行工作机制。

(十)创新认证机制,构建便捷支付。运用数字认证技术,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为试点,避免纳税人在网上办理业务后,还需另行报送纸质资料。从2018年8月1日起,试点推行电子完税凭证,使其与纸质完税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2018年12月1日起,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互联网多渠道缴税方式,为自然人办理涉税业务提供微信、支付宝、银 行业 统一APP(云闪付)、银联无卡支付等电子缴税服务。主要做法是在目前实施现场实名认证的基础之上,引用公安部权威的“线上人脸认证”技术,形成纳税人的“电子税务身份证”,同时引入“事件认证”工作机制并与纳税人签署《税收征收管理电子签名协议书》,实现纳税人报送的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具备相同法律效力,最终全面实现“办税零跑腿”的工作目标。推出后,可大幅提升服务与管理的针对性;取消办税资料减少30%以上;促进“全程网上办”业务覆盖面达到95%以上;同时可全面取消纳税人购买CA认证的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征求意见情况

《推进办税便利化若干措施》多次征求了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国土厅、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等十个单位的意见,并充分吸纳了相关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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