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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25 22:52:08

导语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我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青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我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65号)文件精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 研究 制定了《青海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一、制定《暂行办法》的背景和依据

我省《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65号)于2016年4月15日印发公布,并自2016年5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13日。青政办〔2016〕65号文件提出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完善服务体系、保障措施,有力的促进了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6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培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编制完成了《暂行办法》。

二、《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及情况

我们编制完成《暂行办法》初稿后,以青能电力〔2016〕5号通知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拟定了《暂行办法》。本办法共六章,分别为总则、 规划 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具体为:

总则: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各市、州人民政府在本区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中的职责。

规划 管理: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全省充电设施 规划 ,推动在全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充电设施体系。明确了 规划 建设的各类用途的停车场充电桩(站)配置比例。

建设管理:明确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备案程序,投资建设主体及工程施工须具备的资质以及建设条件和标准。

运营管理:明确提出了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需具备的条件,公用充电设施运营需满足的条件。

保障措施:要求省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减少充电基础设施 规划 建设审批环节,电网企业简化报装手续,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落实完善财税、价格、金融支持政策,强化用地支持。

监督管理:提出了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安全管理、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发展的责任主体。

三、坚持的原则

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 规划 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坚持“统筹 规划 、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市场主导、政策支持,适应省情、通用开放”的原则,并鼓励个人、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等依法依规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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