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099-707
当前位置:

解读《天津市扶持实体书店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6-25 22:47:24

导语 一、制定目的   实体书店是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之一,具有营造文化氛围、引导阅读文化潮流和提升地方文化品位的功能。为进一步打造有规模、有品牌、有特色的书店,充分发挥实体书店在开展全面阅读活动中的

      一、制定目的

 

  实体书店是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之一,具有营造文化氛围、引导阅读文化潮流和提升地方文化品位的功能。为进一步打造有规模、有品牌、有特色的书店,充分发挥实体书店在开展全面阅读活动中的应有作用,加快建设书香天津,助力文化强市建设,巩固先进文化传播阵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文化产品、更丰富阅读体验,进一步提高群众文化消费积极性,满足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需求。

 

  二、制定依据

 

  (一)中宣部等11部委《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我市11部委印发的《推进实体书店发展实施意见》

 

  三、适用范围

 

  在本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在该场所从事出版物发行为主营业务的实体书店。

 

  四、申请扶持应具备条件

 

  (一)以图书零售为主营业务,连续经营满3年以上。

 

  (二)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

 

  (三)申报奖励支持的单位,出版物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申报项目补助的单位,新建或提升改造项目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四)申报单位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正常。

 

  (五)连续两年未完成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六)同一法人或同一品牌的多家企业最多可以申报2个名额。

 

  (七)通过其他途径已经获得中央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体书店或项目,对其当年度扶持资金申报请求不予受理。

 

  五、扶持重点

 

  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助、奖励支持等方式进行,扶持重点包括:

 

  (一)项目补助。适用于具有创新发展价值、 市场发展 前景、切实可行的发展项目:

 

  1.重点出版物发行网点新建项目,尤其是人员相对集中,没有网点的空白区域的发行网点新建项目,包括特色书店、校园书店、街道书屋等。

 

  2.现有重点出版物发行网点提升改造及硬件设备转型升级项目,包括在原有店面进行扩建、改造,完善布局,提升环境。

 

  3.全民阅读示范项目,包括建设全民阅读示范基地、打造全民阅读活动品牌等。

 

  4.实体书店平台网络数据服务项目,打造互联网+销售、互联网+阅读模式,支持网络选书、读书、结账,便于读者买书、阅读、交流,实现“阅、借、购”互通,打造共享书店,推动文化资源共享。

 

  5.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促进实体书店发展项目。

 

  (二)奖励支持。

 

  1.具有文化地标、鲜明的文化特色、示范引领作用的实体书店,包括标志性书城、大型书城、示范特色书店等有规模、有品牌、有特色、有影响力的实体书店。

 

  2.图书品种丰富、卖场环境优化、多元业态经营、文化创意融合,推动文化消费体验更人性化、便捷化、最优化的实体书店。

 

  3.引领全民阅读,拓展阅读服务空间、丰富阅读服务方式,为读者提供阅读、讲座、消费体验等公共文化服务的实体书店。

 

  4.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读者口碑好,认可度较高的实体书店。

 

  5. 坚持服务特定群体,特别是致力于为儿童、妇女、学生、农民提供阅读服务的实体书店。

 

  六、符合条件申请需提供材料

 

  (一)天津市扶持实体书店专项资金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多元经营的要注明经营图书所占面积;

 

  (四)反映书店基本情况、书店空间布局的图片资料;

 

  (五)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七、申报途径

 

  扶持申请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市出版局在局官方网站公布年度申报指南,申请单位可在网上查询。符合条件的实体书店向市有关单位或所在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

 

  八、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应遵守的规定

 

  受资助项目单位应于扶持资金拨付后,将扶持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全面如实反映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受资助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向市、区出版局书面报告。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市出版局提出验收申请。不能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如期完成的项目,须向市出版局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对以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市财政局和市出版局将收回专项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有效期限

 

  2022年12月31日废止。

 



--本内容由智汇中经(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真实提供,智汇中经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扶持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商业计划书立项申请书安全评估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业务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