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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25 22:45:19

导语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一)北京市家政服务 行业 现状   截止2017年底,北京市共有注册家政服务企业5305家(其中个体工商户2656家,企业2649家)。近年来,我市家政服务 行业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一)北京市家政服务 行业 现状

 

  截止2017年底,北京市共有注册家政服务企业5305家(其中个体工商户2656家,企业2649家)。近年来,我市家政服务 行业 稳步发展。一是建立健全了 行业 标准规范体系,并开展了宣贯活动。2016年以来,市商务委指导相关 行业 协会完成了包括家政、蔬菜零售在内的11个 行业 (业态)的24个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并汇编成册,初步建立了上述 行业 (业态)的标准规范体系,并开展了系列宣贯活动,促进了 行业 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政策引导,促进 行业 “五化”发展。出台政策,利用商务发展资金积极支持家政 行业 标准规范宣贯、连锁网点建设、岗位技能培训和“互联网+家政服务”等促进 行业 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的项目。三是大规模开展以赛代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2009年以来,累计支持家政 行业 培训从业人员10万名左右,并持续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大赛活动,以赛代训,带动家政 行业 培训30万人次以上,有效提升了家政 行业 服务技能水平。

 

  但目前我市家政服务 行业 的规范化程度距离市民品质消费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诚信体系尚未建立。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7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部、商务部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行动方案》,从推动家政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和家政企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落实《行动方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牵头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等22个相关单位和部分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京政发〔2015〕40号)等文件精神,形成此《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促进和规范我市家政服务 行业 发展的高度重视,对于大力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家政服务供给短板,优化家政服务供给结构,创新家政服务 行业 发展模式,加快构建与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北京“家政无忧”服务体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大部分,从模式创新、政策扶持、 行业 监管、诚信服务建设等方面提出了18条促进及规范 行业 发展的主要任务。各项任务均明确了相关主责部门。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规范发展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家政服务 行业 模式创新,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强事中事后部门协同监管,推进本市家政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职业化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家政服务的品质需求。

 

  (二)建设目标

 

  大力推进本市家政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 行业 创新发展、企业诚信自律、人员素质提升、服务管理规范”为建设重点,补齐家政服务供给短板,优化家政服务供给结构,创新家政服务 行业 发展模式,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 行业 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岗前有培训、服务有合同、质量有标准、监管有平台、工作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纠纷有调处、权益有保障的诚信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北京家政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1.鼓励家政服务业模式创新。主要包括积极鼓励家政服务新业态;鼓励示范创新发展;探索依法引进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等内容。

 

  2.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政策支持体系。主要包括支持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建设;支持培育一批“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特色化”家政服务企业;引导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健康体检;鼓励支持开展岗位技能素质提升工程;积极 研究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开展春节家政服务市场保供活动;鼓励搭建从业人员输入输出对接平台;支持从业人员投保商业保险等内容。

 

  3.建立健全家政服务 行业 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加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宣贯力度;加强监督执法;实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全程可追溯;严格规范家政服务企业行为等内容。

 

  4.建立家政服务诚信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和企业文化建设、完善 行业 自律机制、依法建立工会和妇联、共青团组织等内容。

 

  (四)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从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计监测、搭建家政服务 行业 监管服务平台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内容和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家政服务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加强统计监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市家政服务业监管服务平台。

 

  《实施意见》作为落实“家政无忧”工程的具体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技能水平,引领 行业 规范健康发展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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