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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7-16 15:57:50

1、创新能力建设类项目支持重点和资金分配原则
(1)支持重点
  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企业百强工程试点、产业创新中心、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竞争力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应用示范工程、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等。
(2)资金分配原则
  (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创新企业百强工程试点、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建设项目,以及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应用示范工程等项目,按照定比例方式确定国家补助资金安排方案。
  (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等建设项目,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竞争力提升项目,按照分档方式确定国家补助资金安排方案。
  (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按照定额方式确定国家补助资金安排方案。具体以项目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准。

2、双创平台类项目支持重点和资金分配原则
(1)支持重点
  双创支撑平台支持重点主要包括:双创服务功能明显、社会公共属性强、投资带动作用大的区域示范基地类项目;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和科技优势,推进创业人才培育、实训,创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类项目;依托开放企业创新创业资源,促进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的企业示范基地类项目。
(2)资金分配原则
  双创支撑平台项目按照定比例方式确定国家补助资金安排方案,具体以项目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准。

3、“互联网+”和大数据类试点工程支持重点和资金分配原则
(1)支持重点
  示范效应突出、产业带动性强、促进互联网向生产生活领域拓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互联网+”保障支撑项目;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云计算示范工程、下一代互联网应用示范、量子通信应用等重大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大数据创新应用、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等。
(2)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分档方式确定国家补助资金安排方案,具体以项目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准。

4、信息基础设施类项目支持重点和资金分配原则
(1)支持重点
  推进农村地区宽带建设发展的“宽带乡村”示范和配套支撑工程;提升城镇地区网络水平的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加快实现边远山区、牧区及岛礁等“信息孤岛”网络通达的宽带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超宽带技术、下一代互联网、量子通信等信息网络建设部署的项目。
(2)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分档方式确定国家补助资金安排方案,具体以项目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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