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长春市部分供热企业开始按计划陆续提前起炉升温、开栓供热。25日零时,长春市供热企业将全部开栓,采暖期至2018年4月10日零时结束,总计168天。长春市加强煤炭储备,要求各热电厂煤炭储备应保证15天用量。开栓前,各采暖锅炉房储煤应达到采暖期用煤量的70%以上,有条件的供热企业应一次性储备整个采暖期的供热用煤。为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各供热企业要保证储备6-10天低硫份、低灰份优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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