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指出,从2017年10月至12月,德州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各月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不得超过2017年7月份商品房均价,对完不成调控目标的实施责任人问责;即日起德州全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尽快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租购同权制度,适时实施。
--本内容由智汇中经(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真实提供,智汇中经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扶持资金申请报告、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建议书、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商业计划书、
立项申请书、
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等业务咨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