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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伦通加速落地 大券商备战做市申请

发布时间:2019-06-26 09:59:38

导语   8月31日,证监会发布《上海交易所和伦敦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监管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在给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涉及的发行上市、交易、跨境转换等行为提供具体

  8月31日,证监会发布《上海交易所和伦敦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监管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在给“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涉及的发行上市、交易、跨境转换等行为提供具体法律依据和行为规范,这标志着“沪伦通”的推进进入实质性的阶段。根据安排,沪伦通有望在年底前正式开通。

 

  同时,上交所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启动沪伦通做市业务市场准备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据时代周报记者获悉,券商已经开始积极备战沪伦通,多家大券商已启动沪伦通做市资格申请。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尽快发布业务规则,牵头开展市场就绪准备工作。同时将继续与伦交所、境内外主体紧密联系,共同推动伦交所优质上市公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非融资型存托凭证;大力支持境内蓝筹企业借助沪伦通业务渠道,充分利用伦交所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拓展国际业务,提升国际知名度。

 

  大券商积极备战

 

  根据《通知》,从事沪伦通跨境转换业务的机构需具备沪伦通做市业务资格。券商申请为沪伦通存托凭证提供做市服务,主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二、具有三年以上开展国际业务的经验;三、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最近两年为BBB级别及以上;四、以自有资金参与沪伦通CDR做市业务;五、制定完备的做市业务实施方案、风险控制制度及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六、具备开展做市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系统;七、过去一年内无因自营业务被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八、承诺公司 研究 团队对其做市CDR标的提供专门 研究 。

 

  其中,“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最近两年为BBB级别及以上”和“具有三年以上开展国际业务的经验”这两项是硬指标,根据2017、2018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接近57家券商的两年评级在BBB级及以上。

 

  《通知》还显示,上交所会根据相关工作计划,对沪伦通意向做市商进行检查和评审。检查内容包括制定沪伦通做市业务和风险控制方案、基本完成沪伦通做市业务技术开发、配备沪伦通做市业务专业团队等。

 

  上海一家中型券商自营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一些大券商已经提交了申请,我们目前还在等具体的细则落地,业务学习、与交易所对接、相关人才配备等各方面的工作都在陆续准备中。在专业团队上,大部分国内券商对海外市场的 研究 不够充分,相关投资经验方面也不足。首批试点券商应该还是集中在头部的大券商。”

 

  有媒体报道,境内证券公司希望参与沪伦通跨境业务,可以开始三项工作:评估和反馈CDR(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合规和风控要求;寻找并选定境外跨境券商合作伙伴,了解境外开户程序、风控手段、券商服务、客户资源信息;与监管层、交易所就相关规则细节进行沟通和讨论。同时,在交易环节的做市商方面,试点初期,国内做市机构或在10家左右。

 

  沪伦通即上交所与伦交所互联互通机制,是指符合条件的两地上市公司,依照对方市场的法律法规,发行存托凭证(DR)并在对方市场上市交易。同时,通过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之间的跨境转换机制安排,实现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

 

  沪伦通最早源于2015年。当年10月,习近平主席访问英国,中英双方欢迎上交所与伦交所就沪伦两地市场互联互通问题开展可行性 研究 。2016年11月,在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成果中,中英双方肯定了沪伦通可行性 研究 取得的重要阶段性进展,并同意下一步开展操作性制度和安排的 研究 与准备。2017年12月,在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中,中英双方欢迎沪伦通相关操作性制度与安排的 研究 与准备工作取得的进展,同意进一步深入 研究 两地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以存托凭证的方式到对方市场挂牌上市,以实现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

 

  年底前开通

 

  今年以来,沪伦通持续推进。在4月的博鳌论坛上,央行行长易纲表示争取年内开通“沪伦通”。7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以年内开通“沪伦通”项目为契机深化中英合作。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认为,年底前开通是大概率事件。中金公司研报指出,本次证监会发布的沪伦通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时间为9月15日,仅半个月的反馈时间可能侧面也反映了监管层加速推进的意愿。上交所表示已经完成沪伦通的业务方案的制定,并积极准备相关的业务规则和安排。

 

  沪伦通和沪港通在业务模式上存在一定区别。沪伦通包括东向业务和西向业务。东向业务指的是伦交所的上市公司可在上交所挂牌中国存托凭证(CDR),而西向业务则是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可在伦交所挂牌全球存托凭证(GDR)。沪伦通东、西向业务都允许DR与基础股票按既定比例互相转换,这是沪伦通互联互通两地市场的方式。

 

  川财证券 分析 师陈雳指出,现阶段发行存托凭证的方式较为稳妥,这体现在DR的基础证券只限于股票这种金融工具。虽然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可通过发行GDR直接在英国市场融资,但是东向业务还不允许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市场通过新增股份发行CDR的方式直接融资。因此,沪伦通和之前推出的沪港通存在一定区别,“沪港通是两地的投资者相互之间可以到对方的证券市场上直接交易股票,产品仍处于原证券市场,而沪伦通是将对方市场的股票转换成DR到本地市场挂牌交易。”

 

  除了沪伦通具体的“通车”时间,市场最关注的无疑是首批试点标的选择上。根据市场判断,上证50指数以及富时100指数大概率将会是沪伦通先期的标的池。申万宏源 分析 师金倩婧认为,不同于沪深港通的“投资者”跨境,沪伦通是“产品”跨境。从双方市场平衡的角度来看,两边会选择较为对等的企业进行挂牌。伦交所方面,支持上交所主板市值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公司发行GDR;上交所方面,要求CDR发行人为伦交所主板成熟、优质、流动性较好的上市公司,上市年限和市值规模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根据申万宏源测算,假设富时100成分股全部在A股市场实现CDR的发行,5年总体融资规模为8800亿元左右,年均融资规模为1760亿元左右。而假设上证180成分股全部在伦交所实现GDR的发行,5年总体融资规模为8900亿元左右,年均融资规模为1780亿元左右。

 

  财通证券 分析 师马涛认为,“沪伦通”将在初期采取小规模试点的方式,随着业务的顺利进行,再逐步地扩大试点规模。因此,CDR对于A股短期的流动性冲击有限,而GDR则在一定程度上利好市值规模较大的蓝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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