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099-707
当前位置:

多项利好政策出台影视产业规范中谋发展

发布时间:2019-03-21 09:04:40

导语自2018年底开始,多项促进影视企业发展的政策陆续发布,对影视行业来说是利好连连。减税降费为企业发展护航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自2018年底开始,多项促进影视企业发展的政策陆续发布,对影视行业来说是利好连连。

 
减税降费为企业发展护航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对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业内专家认为,尽管上述《通知》并非新政出台,而是对过去已经实施政策的延续,但结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减税降费”等利好政策,影视类文化企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据了解,目前我国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已占到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其在活跃文化市场、促进文化创新、增加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推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陆续落地,小微文化企业获得了减负,文化企业融资也将更加便捷。
 
作为文化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影视类企业,也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减税降费等一系列企业扶持政策表达了期待,希望能搭乘政策东风,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的目标。
 
政策红利提振行业信心
 
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底,有多项在税收、投融资等方面对文化企业发展给予支持的政策出台,也涉及了影视产业。如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根据这些政策,今后五年内,对电影放映、发行等方面的收入将继续免征、减征增值税,中下游电影产业未来仍将持续享受国家的政策扶持。
 
同时,专门针对影视行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也相继出台。如2018年12月11日,国家电影局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影院投资建设,2020年银幕数量超8万块;通过财政补贴提升放映技术和设施改造,提升县级影院、中西部影院建设改造;深化院线改革,突出资产联结型院线,鼓励新建和并购重组,实施院线市场化进入退出机制。
 
对此,行业分析机构认为,包括对电影放映、发行等方面的收入继续免征、减征增值税,将在中长期提振电影行业景气度,同时会大幅提升从业者、资本的信心,有利于影视产业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
 
从近期影视行业尤为活跃的发展态势可以看出,我国影视市场的发展潜力尚待发掘。数据显示,今年2月国内电影市场票房超过110亿元。这是中国内地影史单月大盘首次突破110亿元大关,刷新了2018年2月创造的101.5亿元的单月票房纪录。今年春节期间上映的电影《流浪地球》,成了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讨论的热点话题,他们认为该片所取得的票房成绩以及极高的关注度源于中国电影工业的稳步发展。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看来,《流浪地球》不仅在类型影片制作方面取得突破,更为我国影视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条值得参考的创新路径。
 
扶持政策需更为精准化
 
国家多项扶持政策的相继出台,对影视行业能否带来积极促进作用?对此,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在网络售票平台票补取消、税收新规出台等行业新动态,以及观众审美水平逐渐提升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影视产业工业化和规范化进程正在进一步加快。影视内容公司的发展战略会逐渐由“流量至上”向“精品化内容”转型。
 
不过,影视投资人曹海涛提醒从业者,影视行业发展仍面临多重风险。他对记者表示,尽管以《流浪地球》为代表的多部影片为今年电影市场赢得一个不错的开局,但在提升影片质量以及拉动票房增长方面尚需进一步发力。
 
在曹海涛看来,近期一系列政策带来的利好发展,更多集中在了版权、发行等方面。“中国影视行业的迅速发展,离不开整个行业良性生态的构建,尤其是影视基地的建设、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影视行业从业者的培训等,构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生态链尤为重要。”曹海涛说。
 
记者还注意到,日前北京市印发了《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影视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推动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影视园区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鼓励重点影视园区设立人才培育孵化、影视取景拍摄、作品授权交易、影视品牌授权和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大园区公共服务力度。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北京影视业溢出效应,推动北京与河北承德、廊坊等地战略合作,建设环北京影视外景基地,带动周边地区影视业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配套的京津冀影视业发展生态体系。
 
《实施意见》的出台,正是北京这一影视产业强市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影视产业发展质量的务实之举。在分析机构看来,这也将是未来各地扶持发展影视产业的必然举措,通过更为精准的扶持政策,促进各地影视产业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8〕124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现就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三、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文化企业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税款,在本通知下发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2月13日


--本内容由智汇中经(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真实提供,智汇中经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扶持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商业计划书立项申请书安全评估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业务咨询工作。